錫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9號
為加快教育事業的發展,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高位均衡可持續發展,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等文件精神,經無錫市崇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2016年無錫市崇安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共50名,其中初中15名,小學3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8年2月20日前出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2月20日后出生)。其中應屆生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86年2月20日后出生),博士生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6年2月20日后出生)。
3.戶籍不限,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生(藝術專業、研究生學歷且碩士以上學位不限師范類),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2)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在職教師(藝術專業、研究生學歷且碩士以上學位不限師范類),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且有在義務教育學校從事一年及以上教學工作的經歷。
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2016年無錫市崇安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同時滿足。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3)參加非法組織的;(4)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者。
有關說明:
1.本方案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2016年畢業的學生(含2015年以后獲得境外學歷,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且未就業的人員)。
2.一年及以上相關教學工作經歷,以與原單位簽訂的合同為依據按實計算,從2016年9月1日向前推算。
二、招聘職位及相關要求
見附件《2016年無錫市崇安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
詳見《2016年無錫市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網上報名結束后,由崇安區教育局對報考本區的考生進行資格初審。
2.資格復審。筆試(含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由崇安區教育局對進入面試階段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時需帶好的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016年畢業的應屆生還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在職人員還須提供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合同和社保繳費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獲得國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相關材料。
應聘者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應聘者面試資格。
(三)考試
考試包括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筆試(中小學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專業另需加試專業技能測試);第二階段:課堂教學。根據各階段所占比例計算出考核總成績。
1.第一階段:筆試(含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50分,達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筆試時間:2016年3月5日。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筆試由無錫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市統一公布筆試(包括專業技能考查)成績。根據第一階段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3(同分跟進)的比例確定參加第二階段考核的人員。
2.第二階段:課堂教學。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課堂教學成績當場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3.根據應聘人員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成績,按照4:6的比例,計算考核總成績。并對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現同分情況的,根據第二階段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如第二階段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加試,確定最終體檢人員。
第二階段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區教育局統一安排,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在規定
時間內提出是否錄取的意見并進行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則按規定辦理聘用報批手續。 2016年的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底前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因應聘者個人原因,在2016年8月10日前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視同本人放棄聘用資格。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個人放棄聘用資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進行公示。
對新聘用人員統一實行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工作。非首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首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不合格者,終止聘用,人事關系轉崇安區人才服務中心,另行擇業。
四、咨詢電話
本公告由無錫市崇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0510-82733993。
五、招聘考務相關信息發布網址
崇安教育網:http://www.cajy.cn
六、紀律與監督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考試紀律。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崇安區紀委:0510—82735052
無錫市崇安區教育局紀委:0510—82706198
無錫市崇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2830996
無錫市崇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無錫市崇安區教育局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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