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穩妥地解決我縣代課人員問題,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遵義市關于妥善解決全市現有在崗代課人員相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遵府辦發[2011]196號)和《湄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湄潭縣妥善解決現有在崗代課人員相關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湄府辦發[2011]14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轉崗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崗聘用的原則。
二、轉崗招聘對象
2011年元月14日至2011年9月20日我縣清理在崗代課人員時,在全縣公辦學校教學崗位上且累計代課年限一年及以上的代課人員適用于本方案。
三、轉崗招聘職位計劃和條件
(一)轉崗招聘職位計劃
設置轉崗職位30個(事業工勤技能崗位),計劃如下:西河鄉中心小學7個,復興鎮中心小學4個,天城鄉中心小學3個,新南鄉中心小學4個,茅坪民族學校2個,高臺鎮中心小學4個,石蓮鄉中心小學2個,洗馬鄉中心小學4個。
(二)轉崗招聘條件(以下條件須同時滿足)
1、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未違反計劃生育等國家政策;
2、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3、學歷不限;
4、身體健康。
四、轉崗招聘程序
本次轉崗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為:(一)發布公告;(二)報名;(三)資格審查;(四)考試;(五)加分確認;(六)考核;(七)體檢;(八)擇崗;(九)公示;(十)聘用。
(一)發布公告
擬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教育網及縣內各校發布,就轉崗職位、轉崗范圍、報名條件與資格、程序等發布公告。
(二)報名
1、要求
①報名工作由縣在崗代課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轉崗招聘條件的代課人員須認真填寫《湄潭縣在崗代課人員轉崗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可在縣人民政府網上下載,也可在報名現場領取),經臨聘單位(鎮中心學校或縣直學校)和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后,報縣在崗代課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②現場報名審查材料:《湄潭縣在崗代課人員轉崗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代課學校出具的按學期代課證明、以及學校出具代課人員工資發放的證明(必須按學期出具)、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張、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③如果填報信息和報名時提供的相關證明及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虛假的,按相關規定追究本人及出具證明的學校以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2年2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 6:00
地點:湄潭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人事教育股
3、報名及考試費:參照省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招考公務員收費標準執行,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費及考試費共150元。
4、公示:2012年2月26日公示報名人員情況。
5、準考證發放時間及地點
2012年2月27日上午:8:30—11:30,憑報名收據到湄潭縣教科局人事教育股領取準考證。
(三)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由縣在崗代課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四)考試
1、考試形式:轉崗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考試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職業道德》和校園安全常識等相關知識。
3、考試時間:2012年2月27日下午2:30—5:00
4、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五)加分確認
1、加分對象:符合轉崗招聘條件且累計代課年限五年以上的人員。
2、加分政策:考試結束后,根據已認定的累計代課年限從第六年起予以加分,每代課一年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過10分,加分計入報考人員的總成績。
加分計算公式:代課年限加分=(累計代課年限-5)×0.5
加分確認工作結束后,按總成績(考試成績+代課年限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5個工作日。
(六)考核
根據轉崗招聘職位計劃和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對象。總成績達不到60分者,不能進入考核程序。進入考核程序的人數少于招聘職位計劃數時,相應削減招聘職位計劃。考核工作由縣在崗代課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其擬聘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的;
3、報名時故意或串聯他人有意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注意事項:總成績公示后5個工作日內,受理參加招聘代課人員反映的相關情況,公示結束后,不再受理相關的情況反映。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并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核人選(總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
(七)體檢
考核合格人員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并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核、體檢(總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擇崗
考核(政審)、體檢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限時擇崗。具體擇崗時間另行通知。
(九)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考核及體檢結果,由縣在崗代課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在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被舉報違反聘用規定和考試紀律并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總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
(十)聘用
公示期無異議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按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
1、新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10年定點聘用合同,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調動申請。
2、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予以續聘;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五、辭退
對不符合招聘、轉崗條件或經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在崗代課人員予以辭退。對被辭退的在崗代課人員按遵府辦發[2011]197號和湄府辦發[2011]145號文件規定由現代課學校辦理相關手續。
六、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縣監察局實施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舉報電話: 0852-4221073(湄潭縣紀委、縣監察局) 0852-4229225(湄潭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紀檢監察室)
七、本實施方案由縣在崗代課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在崗代課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湄潭縣在崗代課人員轉崗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
《湄潭縣在崗代課人員轉崗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來源于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月23號。
易賢網下載后為.rar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湄潭縣在崗代課人員轉崗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doc”的文件。《湄潭縣在崗代課人員轉崗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的Word作,請務必確保你的電腦已經安裝MS-Offic辦公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