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川組通〔2016〕103號)精神,經區委、區政府同意,面向服務我區的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2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一般性條件。2007年以來全省統籌選聘、任滿2個聘期、當選并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考核稱職以上、目前在崗的(含2007年全省統籌選聘到社區的大學生干部),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其他條件和要求的大學生村官。
對長期扎根基層且表現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擔任村“兩委”任職條件。聘期時間以報名時履行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時間計算。
(二)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 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2006〕34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已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錄用為公務員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招聘名額
本次擬招聘20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 2017年3月2日—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地點在順慶區委組織部組織股,逾期不再補報。
1、明確要求。考生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
2、本次招聘不設置最低開考比例。報名人數應大于或等于實際招聘名額,低于實際招聘名額的,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調減招聘名額。
3、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報考者本人須提交以下資料:
(1)《順慶區面向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4份(見附件);
(2)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任職證明、年度考核情況、創業成績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
(5)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開具的聘期和在崗情況證明。
4、考生必須準確、真實、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報名結束后,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負責對應聘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報考資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證明(資料)的,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2017年3月10日前,發布在順慶黨建網、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并張貼在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
四、考核招聘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試考核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根據面試考核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
五、人選公布。2017年4月4日前,在順慶黨建網、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張貼發布擬聘人選名單。
六、考察體檢。2017年4月4日前,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對擬聘人選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為大學生村官“德、能、勤、績、廉”情況,考察要注重基層干部和群眾評價。對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上報匯總審核。2017年4月20日前,區委組織部將擬聘人選名單及登記表,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及全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審核。
八、公布正式聘用人員名單和簽訂聘用合同。2017年5月20日前,將批準的聘用人員名單在本區相關網站和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張貼公布。考察合格人員根據面試考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并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培訓上崗。
九、待遇與管理
1、本次屬編制內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2、被聘人員一律實行按崗位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3、被聘人員6年內不得調動到其他縣和本區其他縣級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區委組織部 0817—2259632
區人社局 0817—2268828
監督電話:區監察局 0817-2234329
中共南充市順慶區委組織部 南充市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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