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瀘州市納溪區委組織部、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經報名、資格審查等程序,隆順梅等3名同志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條件。公示時間從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21日。
公示期間,如有問題,請及時向納溪區委組織部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舉報電話:0830-4210718,4294906。
瀘州市納溪區委組織部
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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