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市規劃設計院城市規劃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力量,提高規劃編制水平,保證規劃編制質量,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市人社局批準,特制定市規劃設計院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方案。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城市規劃、城市環境藝術設計、法律、橋梁與隧道、建筑學專業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年齡在22歲以上(199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歲以下(1976年12月31日年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單位的2012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在校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市規劃局負責。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點設在市城鄉規劃局七樓辦公室(遵義市大興路27號)
3、報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3)考生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4)符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與計劃招聘數比例低于3:1的(以實際領取準考證人數為準),經市人社局批準,可按比例調減招聘崗位名額或比例,招聘崗位調減的情況在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布。
(二)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由招考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發放《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兩部分,專業技能測試采取現場答辯方式,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
(一)筆試
筆試由市城鄉規劃局、市人社局統一組織。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科目為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30%,專業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70%。
公共基礎知識內容:馬克思主義哲學、建設社會主義的基本理論、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事業單位與職業道德、法律基礎知識、常用公文寫作等;
專業基礎知識內容:1、城市規劃專業:城市規劃基本原理、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2、城市環境藝術設計專業:素描、色彩、設計基礎、植物學基礎、觀賞樹木學、環境雕塑設計與制作、裝飾壁畫設計與制作、環境空間設計(空間分割)、環境水體與照明設計、廣場及公共設施設計、建筑外觀設計、園林設計等相關知識。
3、法律學專業: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國際政治等相關知識。
4、建筑學專業:城市設計概論、建筑繪畫技法、專業外語閱讀、風景園林建筑、建筑項目管理、建筑力學、建筑物理、建筑結構、建筑法規與業務、城市設計、建筑設計地基基礎、建筑施工、室內設計、建筑設備等相關知識
5、橋梁與隧道工程專業:橋梁工程、結構力學、材料力學、理論力學、彈塑性力學、結構設計原理、有限元、高等鋼筋混凝土、高等橋梁結構理論、橋梁震動與穩定、橋梁施工控制、大跨徑橋梁設計理論、橋梁結構非線性分析、隧道工程等相關知識。
(二)專業技能測試
筆試工作結束后,按照每個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人員。若實際參考人數達不到1:3的其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須達到本次招考所有參考人員該科目平均成績以上,否則取消該崗位招考。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見《專業技能測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和《專業技能測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根據各招考崗位專業要求分別測試:城市規劃相關知識、環境藝術設計相關知識、建筑學相關知識、橋梁與隧道工程相關知識、法律學相關知識。
專業技能測試考官組組長由市城鄉規劃局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紀檢監察部門、市規劃局及本專業相關專家人員共7人組成。市規劃院成員不超過3人。
專業技能測試由市規劃局按照規定和程序命制試題,采取入闈封閉出題方式。整個專業技能測試接受人社局和紀檢部門的監督。
四、體檢
筆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按相應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結束后,在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總成績。
根據招聘職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計劃數的,從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貴州省衛生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黔人發[2005]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五、考核(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職位計劃聘用數等額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
考核(政審)工作由市城鄉規劃局在市人社局的指導和監督下具體負責實施。考核(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組應由兩人以上組成,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政審)報告。
在考核(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政審)不合格,并報請市人社局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2009年以來招考的公務員(含選調生)。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2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在校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
7、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8、報名及考試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人員。
9、經市規劃局和市人社局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考核(政審)中發現有不合格的,從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考核(政審)人選。
六、公示
經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市規劃局在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
的,由招考辦或授權主管部門按規定進行調查。
七、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市規劃局根據管理權限上報遵義市人社局審批。
八、紀律監督
(一)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二)對違反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體檢、聘用資格等處理。
咨詢電話:0852-8226822(市城鄉規劃局)
監督電話:0852-8662655(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遵義市規劃設計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最新更新日期:2012年6月11號。附件下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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