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就業援助政策,有效促進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按照《關于轉發魯人社辦發〔2014〕119號文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4〕304號)要求,經東昌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研究同意,決定招用20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在東昌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事就業服務、保險征繳等輔助性工作。
一、招用條件
(一)具有東昌府區常住戶口(截止到簡章發布之日),身體健康,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且登記失業一年以上高校畢業生。
(三)大專以上學歷,財會、計算機專業并已獲取相應的學歷。
(四)具有計算機證書或會計證書年齡可放寬到4050人員(女性年滿四十周歲、男性年滿五十周歲以上的人員)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夠熟練操作辦公自動化系統和其他相關條件,熟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法律法規。
(六)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公示、聘用等環節。具體考試方式根據報名人數情況確定。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2、報名地點:向陽路中段東昌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樓南大廳1號窗口。
3、報名方式:全部采取現場報名形式,不接受郵寄報名和網上報名。
(二)報名材料:報名人員需從東昌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樓南大廳1號窗口領取并填寫《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由戶籍地所在社區、街道人社所蓋章)、《東昌府區招用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并攜帶以下資料及復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2寸免冠近照3張;
2、本人《就業創業證》(需進行失業登記,由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鎮)人社所辦理);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三、崗位待遇及工作期限
崗位待遇按照市財政局、市人社局《關于印發<聊城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聊財社〔2016〕194號)規定執行。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限不超過3年,合同期3年內,如考上公務員或事業編,可隨時解除合同,其他情況不予解除合同,期滿解除勞動關系。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四、本招用公告由東昌府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635-6955870。
東昌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昌府區財政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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