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 本專業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 |
| 港口水工建筑工程 |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
| 水道及港口工程 | ||
| 港口建筑工程 | ||
|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 ||
| 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 | ||
| 航道(或整治)工程 | ||
| 相近專業 | 船舶與海洋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 土木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 ||
|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 | ||
| 河流泥沙與治河工程 | ||
| 水工結構工程 | ||
| 建筑工程 | ||
| 結構工程 | ||
| 工業與民用建筑 | ||
| 城鎮建設 | ||
| 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 ||
| 橋梁工程 | ||
| 鐵道工程 | ||
| 交通工程 | ||
| 公路、城市道路及機場工程 | ||
| 其他工科專業 | 除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
注:表中“新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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