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島衛生事業發展和群島新區建設需要,結合目前我區衛生人才隊伍結構現狀,經研究,特委托浙江海洋學院定向培養護理專業高職專科生(大專學歷),逐步緩解普陀海島醫療衛生單位護理人員缺乏、人員結構不合理現狀。現將定向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計劃
2013年委托浙江海洋學院定向培養全區護理專業高職專科生計劃7名,其中文科3名,理科4名(普陀區人民醫院六橫分院委托3名,普陀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委托4名)。招收層次為三年制護理專業高職專科學歷。
二、招生(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立志為舟山新區醫療衛生事業服務,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2013年報考普通高校的具有普陀戶籍的學生(詳見浙江海洋學院招生簡章)
5.參加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
6.年齡為21周歲以下(1992年6月以后出生)。
三、招生(招聘)程序
1.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擇優選拔”的原則,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三批提前錄取。高考分數揭曉后,請廣大有志于奉獻衛生事業的考生先到普陀區衛生局進行報名登記。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及時填報志愿。
2.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和戶籍定向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文理兼招),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浙江海洋學院。普陀區衛生局根據浙江海洋學院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區范圍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與合格考生正式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簽訂《護理專業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須憑本人身份證、戶籍本、準考證和高考成績單,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浙江海洋學院。錄取結束后,浙江海洋學院需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至衛生、人力社保部門備案。
3. 學生畢業后,由普陀區衛生局會同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用編計劃和護理人員需求情況、定向就業協議,統一組織錄用考試,按綜合得分高低順序,在推出的具體單位中由考生自主選擇。并按事業人員公開招聘要求進行體檢和政審考察,對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考生,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落實事業編制身份,并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確定的醫療衛生單位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在服務期限內享受同類人員待遇,服務期不滿5年的將解除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
四、承辦院校及學習費用補助
1.承辦院校:浙江海洋學院。
2.學習費用:經浙江海洋學院正式錄取后,學生在校培養經費(三年學費約18000元)由委托單位所在地政府安排補助。先由學生分學年支付給學校,由委培學院分年出具“護理生定向培養學費收款”票據,學生畢業取得學歷文憑后憑“護理生定向培養學費收款”票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先報銷三學年學費總額的三分之二,余下的三分之一即6000元在學生畢業后到指定的醫療機構工作并取得執業資格后,再一次性報銷。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費及其它費用自理。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員給予不超過我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標準的生活補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陀區衛生局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普陀區衛生局(0580)3052118
舟山市普陀區衛生局 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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