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社局職改辦及市直各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8號)文件有關要求,為做好201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3日舉行,考點設在省會石家莊。
二、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7月2日至7月22日,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是:www.hebpta.com.cn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過照片審核后最晚于7月22日前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學位證、報考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應屆畢業生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任證書或證明、從事出版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于2013年7月22日到市人力資源大廈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即完成報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任證書或證明、從事出版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工作年限證明采用“制式證明”(附件,可從報名網站下載);若工作年限需將在不同單位工作年限累計方符合報考條件,則須分別開具工作年限證明;報名表相關材料復印件與部分科目免試表相關材料復印件,各自單獨準備,不合并使用。
根據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證正式作廢,考生報名、參加考試需持二代身份證。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10月7日起至考試開始,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四、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2個級別,每個級別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各科目均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報考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根據計價格[2002]1698號、發改價格〔2012〕328號和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62元。
七、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附件:
1、201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doc
《201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doc》《從事出版專業工作年限證明.doc》來源于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最近更新201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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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職稱考試中心
201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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