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醫務人才隊伍結構,促進衛生事業發展,決定公開招聘醫務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指標
全縣共計劃招聘148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職位、指標及資格條件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1.臨床醫學、影像診斷、影像技術、麻醉學職位招聘對象:面向全國普通大中專院校的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影像技術、麻醉學專業畢業生。
2.護理職位招聘對象:面向寧波市生源和戶口在寧波市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13年護理類畢業生、具有護理類國民教育序列的寧波市戶籍社會人員(以2013年7月19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其中報考鎮鄉(街道)衛生院職位限象山生源和戶口在象山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13年護理類畢業生、具有護理類國民教育序列的象山戶籍社會人員(以2013年7月19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3.其他職位招聘對象:寧波市生源和戶口在寧波市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13年醫學類畢業生、具有醫學類國民教育序列的寧波市戶籍社會人員(以2013年7月19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醫療衛生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報考護理、助產士職位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相關執業資格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報考其他職位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符合錄用體檢標準。
4.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
四、報名
本次報考采用現場報名:
1. 報名時間:2013年7月19日-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縣衛生局二樓會議室(象山縣丹東街道塔山路39號)。
3. 報名要求:應屆生須攜帶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生證、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3張;歷屆生須攜帶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執業或職稱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1寸彩色正面近照3張。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并接受資格審核,同時收取招聘考務費40元。
4.其中,臨床醫學、影像診斷、影像技術、麻醉學職位招聘對象,如在報名規定期限內不能到現場報名,先把報名所需的資料復印件在7月20日前通過快件郵寄至衛生局組織人事科(地址:象山縣丹東街道塔山路39號象山縣衛生局組織人事科)或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傳至衛生局郵箱(Email:nbxsws@163.com)接受資格初審,通過初審的人員由組織人事科通知參加筆試,本人于筆試前一天攜帶原件和復印件到衛生局組織人事科接受資格復審,如提供的原件與之前通過快件或郵件提供的資料不相符,將取消報名和考試資格。
5.注意事項
各職位報名審核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職位,均按1:3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其中臨床醫學、影像診斷、影像技術、麻醉學職位由于其為長期招聘不足的緊缺職位,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達不到招聘指標數3倍的,按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須真實有效。凡信息失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本縣衛生系統在編事業人員不得報考,本縣其他在編事業人員報考須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五、筆試
筆試內容為與招聘職位相關的專業理論知識,滿分為100分,占筆面試總成績的60%。
筆試地點和具體時間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
筆試成績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xs12333.gov.cn)、象山人才網(www.nbxsrc.com)和象山衛生網(www.nbxsws.gov.cn)公布。
筆試后,縣衛生局會同縣人力社保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招聘單位和招聘職位分別劃定。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原則為:筆試合格分=該職位考生最高總得分×75%,如計算結果高于6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45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45分。僅一人參加筆試的職位的筆試合格線為各職位筆試合格分的平均分。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淘汰。
六、面試
招錄機關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單位和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招聘指標為4名及以下的按1:3確定,5名及以上且49名及以下的職位按1:2確定)確定參加面試對象。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成績占筆面試總成績的40%。
七、體檢
體檢標準及程序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單位和招聘職位指標1:1比例組織第一輪體檢,若第一輪體檢有不合格者,依次遞補組織第二輪體檢,依次類推。
八、考察
參照2013年象山縣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考察辦法進行。
九、錄用
按各招聘單位和招聘職位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象山人才網和象山衛生網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辦理錄用手續的同時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擬錄用人員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錄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十、其他事項
1.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報考錄用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2.自擬錄用人員公示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3.筆面試成績折合成總成績后,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4.新錄用人員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六個月的試用期(應屆畢業生實行一年的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報縣人力社保局批準取消錄用資格。
5.新錄用的畢業生須按縣衛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補充意見》(象衛黨[2008]21號)文件精神,在規定期限內獲得相應的執業或職稱資格證書,屆時不能獲得的,按該文件精神辦理。
6.招聘職位所需專業由縣衛生局界定。
7.新聘用人員需服務滿5周年后,方可申請交流到縣外。
8.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縣人力社保局和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監督電話:65796632(縣人力社保局),投訴舉報電話:65725951(紀委執法監察室)。
9.未盡事宜由縣衛生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65778090、65763924。
附件:2013年象山縣公開招聘醫務人員招聘單位、招聘職位、指標及資格條件
象山縣衛生局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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