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21號)要求,現將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基礎考試
注冊工程師(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基礎考試合格標準為132分(試卷滿分均為240分)。
二、專業考試
注冊結構工程師(含一級、二級)專業考試合格標準均為48分(試卷滿分80分)。
證書發放事宜請留意本院網站通知。
深圳市考試院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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