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委(工委)組織部,政府(管委會)公務員局(人勞局),市直各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莆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規則》
(莆委辦〔2011〕68號)等文件精神,為了及時補充事業單位人員不足,經研究決定,組織全市2014年秋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面向全市征集公開招聘崗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工作要堅持黨的干部路線、方針和政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認真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機構編制、人員結構、任職回避、職數限額等規定,并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批,保證人員聘用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嚴禁超編、超職數進人。
二、工作要求
1、組織制定招聘方案
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在年度的招聘計劃內、在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以空編使用函為準)和人事部門核準的崗位數額內按有關規定擬制秋季招聘方案。招聘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用人單位名稱、崗位名稱、崗位級別、經費形式、考試類別、招聘人數、學歷類別和層次、學位、專業、性別、年齡、政治面貌、工作經歷、實踐能力、招考范圍、其它條件等。各單位制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應符合國家、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設置指向性、歧視性或與崗位無關的限制性條件。并按要求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見附表)。
具體的專業條件設置可參考《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4年)(詳見www.fjkl.gov.cn),盡可能按大類設置。
2、統一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招聘方案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編制部門核準后提交招聘申請函,經過市組織人事部門匯總、審核后,統一在莆田市公務員局網站(www.ptrs.gov.cn)上對外公布。
3、各縣(區、管委會)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可以委托參加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含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自行組織。
三、時間安排
2014年9月10日前,各單位應將招聘計劃申請函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匯總,并附編制部門同意招考意見。由市公務員局統一對外公布招聘信息。
筆試時間:2014年11月上旬,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加強組織領導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為社會普遍關注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做到崗位條件設置合理、科學,專業要求按類別劃分,讓更多的人才參與競爭,讓更優秀的人才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就業。
中共莆田市委組織部 莆田市公務員局
2014年7月30日
附表: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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