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鎮市政務服務中心辦證大廳工作需要和《貴州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黔人社廳發〔2010〕40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單位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后勤服務公益性崗位人員,具體招聘辦法如下:
一、招聘職數:1名。
二、崗位主要職責
1、協助辦公室做好政務服務大廳保潔和相關后勤服務工作;
2、做好大廳前臺咨詢服務及相關后勤服務工作;
3、做好大廳綜合窗口咨詢、收件及相關后勤服務工作;
4、完成中心領導和辦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并持《就業援助卡》的,身體健康,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熱心公益事業,年齡在40周歲以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身體健康,有較強的表達能力和協調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間的勞動適齡失業人員;
2、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失業人員;
3、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且轉為城鎮戶口的失業人員;
4、零就業家庭中的勞動適齡成員;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校畢業生;
(1)城鎮零就業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2)在校期間申請并獲了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
(3)父母雙方(單方)《殘疾證》,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本人持《殘疾證》的高校畢業生;
(4)學生在校期間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基災難,以民政部門認定屬社會扶助對象的高校畢業生;
(5)畢業年度內未就業并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
四、福利待遇
招聘人員為公益性崗位司法所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工資按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930元發放(其中40%補貼由本單位自行籌資解決),并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五、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2012年3月12日至3月14日
(二)報名地點:清鎮市人力資源市場
(三)聯系人:張梅、李忠琴 聯系電話:0851-2520724
(四)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四份(正反面都要印在一面上)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首頁三份、本人頁三份)
3、《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必須是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4、城鎮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社區(村、居)出具、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核實的失業一年以上證明;失地農民需提供由村委會出具、鄉鎮街道土管所蓋章認可的失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二份;零就業家庭需提供勞動部門的認定證明;低保人員需提供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二份.
5、近期1寸免冠正面標準彩照2張及二寸(紅底)彩照1張。
6、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未持《貴州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失業人員、城鎮復退軍人、高校畢業生,憑所居住社區或行政村出具的失業一年以上的證明,經所在鄉鎮社區或(村)勞動保障協理員核實,勞動保障所蓋章均可報名。
(五)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試。
六、面試時間、內容
面試時間待定,面試合格人員進入體檢、政審程序,體檢、政審合格后辦理用工手續。
七、聘用
經面試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對象,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招聘手續。
八、招聘人員管理
招聘人員與政務中心簽訂三年的勞動合同,在聘用的相應期限內按月發放工資、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招聘工作人員和參考人員如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工作人員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清鎮市政務服務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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