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墊江縣干部調配工作暫行規定》(墊江委發[2007]12號)和《墊江縣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配考試辦法(試行)》(墊江人事[2007]41號)規定和縣編辦核定的計劃,制定以下遴選考試簡章。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遴選單位及崗位人數
縣基本藥物管理服務中心2名,縣人民醫院8名,縣中醫院6名,縣婦幼保健院2名,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名,桂溪鎮衛生院3名(詳見附件2)。
三、遴選范圍條件
(一)遴選范圍
墊江縣衛生局下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其中會計崗位遴選范圍為全縣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中符合遴選條件的工作人員,且單位同意調出者。近三年有考核“不稱職”或“基本稱職”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遴選范圍。
(二)遴選條件
1、基本條件
具有履行相應職責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自愿在用人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2、資格條件
專業、年齡、學歷資格及相關條件見附件2《一覽表》(年齡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3年1月8日上午9:00---17:30。
(二)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設在墊江縣人力社保局五樓會議室(墊江縣桂溪鎮月陽路桂溪華庭大門正對面)。
聯系人: 鄭軍、董興玥
報名聯系電話、政策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023-74513781
縣衛生局023-74518603
報名手續: 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名人員登記表、資格證及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2張,工作經歷證明到報名點報名。
(三)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會同縣衛生局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墊江縣2012年縣級醫療單位遴選工作人員登記表》(附件1),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四)領取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3年1月9日下午4:00-5:00到墊江縣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訓科313房間領取準考證。
五、遴選方式
(一)筆試
遴選崗位遴選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應達到1:3。特殊緊缺崗位達不到1:3比例時,經縣人社局、衛生局研究同意后可適當降低比例。
1.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科目:筆試內容為本崗位專業知識,分值為100分。
3. 考試組織形式:考試在縣紀委監察局的全程監督下由縣人社局、衛生局共同組織實施。
(二)試崗考核
試崗人選按各崗位招聘范圍條件對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如特殊緊缺崗位降低了比例的,則全額進入試崗),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試崗。試崗考核在縣人社局和縣紀委監察局的指導監督下,由縣衛生局組織用人單位實施。試崗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及綜合分析能力、工作態度、實踐操作能力及個性特征與報考崗位的適應程度等。試崗分值100分,試崗成績當場公布。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試崗者視為自動放棄。具體試崗辦法另行制定。
(三)總成績=筆試成績×50%+試崗成績×50%
(四)考察政審
根據崗位擬遴選人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政審人員名單張榜公示(若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公示時間為7天。對公示無異議者由縣衛生局負責政審,政審內容為復查本人報考資格條件及德、能、勤、績、廉表現,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資格不遞補。
六、確定遴選人員名單
由衛生局將政審合格的擬調對象報縣人社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七、紀律要求
公開遴選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有關政策規定,對工作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遴選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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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江縣2012年縣級醫療單位遴選工作人員登記表.doc》來源于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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