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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一、考試范圍和內容
本綱要的制定以教育部頒發的中等職業學校《電子技術應用專業教學指導方法》為依據,以高等教育出版社版、周紹敏主編的中等職業教育規劃教材《電工基礎》,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張興龍主編的中等職業教育規劃教材《電子技術基礎》,電子工業出版社出版、高衛斌主編的中等職業教育規劃教材《電子線路》為藍本,同時,還參考了其他中等職業教育同類教材,對部分章程和知識點做了調整。
二、考試目標和水平層次
本綱要考試目標以章為序,包括知識與技能要點、考試條目和考試水平三個部分。其中“知識與技能要點”是學生應知應會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試考條目”是知識與技能要點的細化條目,“考試水平”是對考試條目的要求層次。電子類綜合學科的考試水平為四個層次:A(識記)、B(理解)、C(掌握)、D(綜合運用)。它們的基本含義如下:
A(識記):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的識別和記憶能力。具體為:能夠記住相應課程中規定的有關知識點的主要內容(如定義、基本概念、符號、參數、表達式、公式、結論、方法、步驟及特征、特點等),能夠根據考核的不同要求,做出的表述和選擇。例如:穩壓二極管在電路中起穩壓作用時,它應處于什么狀態?
B(理解):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的理解程度,要求考生在識記與記憶的基礎上,理解所學知識的具體含義,并能運用它進行簡單的計算。要求能夠領悟和理解相應課程中規定的有關知識點的內涵和外延,以及與其他知識點的區別和聯系,并能根據考核的不同要求,做出正確的解釋、選擇、說明和論述。如:電容器在充電時,電流的變化和兩極板電壓的變化。
C(掌握):考查考生對所學基礎知識的初步應用能力,要求考生能夠運用相應課程中規定的少量知識點,分析和解決一般應用問題,如簡單的計算、繪圖和分析論證等。
D(綜合運用):考查考生對所學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要求考生能夠運用所學課程中規定的多個知識點,分析和解決較復雜的應用問題,如計算、繪圖、簡單設計、分析、論證等。同時還要求考生在解決上述問題時,綜合運用電子類三門專業學科的知識點,分析和解決較復雜的應用問題。
這四個層次的考試水平由簡單到復雜、有低級到高級,每一較高層次的考試水平都同時包括了它的較低層次的考試水平要求。
三、考試目標、
第一部分 電工基礎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技能測試綱要
一、考試的性質和依據
本綱要的制定以教育部頒發的中等職業學校《電子技術應用專業教學指導方法》為依據,以電工電子實驗、電子工藝實訓等為基礎,對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成人中專)電工電子類相關專業畢業生進行技能選拔測試,鑒定其是否具備進入高等院校繼續學習的專業基礎技能。
二、考試方式
(1)采取現場操作方式進行,考生對電子產品組裝與調試項目進行操作和測試。
(2)根據考核項目,分考場一人一組獨立進行。
三、考試內容和要求
(1)掌握常用電子元器件、集成電路的識別與檢測方法。
(2)掌握二極管、三極管等常用電子器件的工作原理。
(3)能讀懂電子電路原理圖及裝配圖等。
(4)掌握典型單元電路的構成及工作原理,如基本放大電路、集成運放電路、穩壓電路、門電路、常用組合邏輯電路、觸發器、計數器等。
(5)能根據電路原理圖(裝配圖),按照工藝要求,進行裝配、調試和檢測,實現其基本功能。
(6)能夠正確使用常用工具進行電路的焊接、裝配等。能夠正確使用電子儀器儀表(如數字萬用表、示波器等)進行測量、調試和故障排除。
(7)掌握用電安全知識,規范操作。
四、考試說明
(1)考試總時間為120分鐘,總分150分。
(2)考生無需攜帶任何電子元器件、電工工具和儀器儀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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